在韓國使用或打算使用商標的任何人都可申請商標注冊。在韓國沒有住址或營業地址的外國人或公司,只要其所屬國是與韓國簽訂有關協議、條約或與韓國同屬有關國際公約的締約國,都可以提出商標注冊申請。
韓國商標注冊所需材料:
1、要申請注冊的商標圖樣;
2、由申請人簽署給代理機構的委托書;
3、商標注冊的申請書,需要包括商標申請人的名稱,地址以及注冊商標的名稱,所指定的商品服務類別以及具體內容等。
    韓國屬馬德里成員國,如通過馬德里途徑單獨辦理韓國商標注冊,要求:國內商標受理通知書。就韓國一個國家而言,通過單一辦理韓國商標申請注冊,在費用上要比馬德里國際注冊方式要便宜而且,通過馬德里辦理韓國商標往往會因產品分類要求不同而下發審查意見,因此,建議韓國通過單一方式辦理更為合適。
 
        韓國商標提交注冊大概1周左右下受理,注冊時間10-15個月。有效期是十年,如果在滿十年期限后還要繼續使用的,可以申請商標續展,韓國商標續展每次的有效期為10年,續展申請可以在期滿前的12個月之內提出,當然也可以在期滿之后6個月之內提出,但是期滿后需要交納一部分額外的費用,所以在前12個月之內提出商標續展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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