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P指令
EuP指令--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第2005/32/EC指令。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環境的關注程度也與日俱增。各國政府,特別是發達國家政府在制定政策時,越來越多的考慮環保方面的因素,各國紛紛制定產品環境績效改善目標和標準,以保證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一般認為用能產品在生產配用廢棄階段都會對環境造成影響,如氣候變遷、能源和資源消耗、毒性廢棄物等問題。德國環保署的研究指出:超過80% 的環境影響跟產品設計有關,也就是在產品開發階段若能考慮環境影響,便能改善該產品的環境績效。這種趨勢正是歐盟出臺用能產品環境設計指令的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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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令定義:
用能產品,指一件產品當其投放市場和/或投入使用時,需靠能量輸入(電力、化石燃料、再生能源)完成其預定的工作,或是一件用于產生、轉換和計量這種能量的產品,包括依靠能量輸入并擬裝配到本指令所涵蓋的一件EuP上的零件,它們可以作為為*終用戶提供的單個零件投放市場和/或投入使用,并且其環境性能可以獨立地予以評定。
指令適用范疇:
EuP指令涵蓋產品層面極廣,涉及所有在設計和制造后投放到市場的耗能產品,包括消耗固體燃料,液體燃料,氣體燃料,電能和再生能源,這些產品在制造和生產過程所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約占全球的40%。
※EuP不適用于運輸人員和貨物的車輛運輸工具。
f、有必要、有理由為一些產品或其有關環境方面規定具體的量化的生態要求。作為一個基本原則,待機能耗或休眠能耗應減少到*低限度。
g、已有*佳性能的產品或技術進入市場,應將其作為參考。
h、生態設計應建立在技術、經濟和環境分析的基礎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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