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是光明日報和南方日報兩大報業集團聯合主辦的綜合類大型城市日報,于2003年11月11日正式創刊。
《新京報》是中國第一次兩個黨報報業集團合作辦報,是中國第一家得到國家有關部門正式批準的跨地區經營的報紙,是一份高度密集覆蓋北京市場的強勢新主流紙質媒體。2011年9月1日,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新京報社由中央媒體單位劃歸北京市管理。 [1]
2017年8月,新京報社長戴自更離職,宋甘澍接任
遺失聲明分類:
包括:車輛合格證書,房地產經紀人證、記者證、房屋產權證、建筑師證、導游證、保險公司收款憑證、海運提單、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公章.財務章.合同章.法人人名章、組織機構代碼證(IC卡)、外國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保險兼代理業務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外匯IC卡、備案登記表等
遺失聲明作用:
遺失者按法律規定刊登聲明之后,即推定社會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應當知道該證無效,即解除了遺失者的社會責任。通俗來講,就是他人再冒用該證而產生的各種后果,遺失者不再承擔相關責任。
遺失聲明登報要求:
遺失聲明一般要求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才有效,網絡發布是無效的,不具有遺失聲明的法律證件遺失聲明刊登范圍:海運提單、營業執照、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公章.財務章人名章、合同章、組織機構代碼證(IC卡)、報關證、手冊、安全員證、外國投資企業批準證書、車輛購置稅、土地證、保險兼代理業務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外匯IC卡、備案登記表、身份證、律師證、護照、電工入網證、車輛合格證書,房地產經紀人證、記者證、房屋產權證、建筑師證、導游證、購房合同、保單等等北京市級報:北京日報、北京晨報、北京晚報、北京青年報、京華時報、法制晚報、新京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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