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總局核名 企業核名19910727260,工商總局企業名稱變更核準工商總局企業名稱變更核準是企業在做大做強之后,將企業進一步擴大發展所要做的前置事務。工商總局企業名稱變更核準必須由位于北京的工商總局審核核準,核準后會下發 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 。然后企業需持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 到注冊地當地進行具體的注冊登記事務。注冊登記之后,仍需將變更后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提交至位于北京的工商總局備案方可!企業登記注冊的相關規定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外國投資者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注冊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國籍、職務;(二)擬設立外資企業的名稱、住所;(三)經營范圍、產品品種和生產規模;(四)擬設立外資企業的投資總額、注冊資本、資金來源、出資方式和期限;(五)擬設立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和機構、法定代表人;(六)采用的主要生產設備及其新舊程度、生產技術、工藝水平及其來源;(七)產品的銷售方向、地區和銷售渠道、方式;(八)外匯資金的收支安排;(九)有關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職工的招用、培訓、工資、福利、保險、勞動保護等事項的安排;(十)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程度和解決措施;(十一)場地選擇和用地面積;(十二)基本建設和生產經營所需資金、能源、原材料及其解決辦法;(十三)項目實施的進度計劃;(十四)擬設立外資企業的經營期限。北京工商總局核名 企業核名19910727260外資企業的章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名稱及住所;(二)宗旨、經營范圍;(三)投資總額、注冊資本、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四)組織形式;(五)內部組織機構及其職權和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以及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等人員的職責、權限;(六)財務、會計及審計的原則和制度;(七)勞動管理;(八)經營期限、終止及清算;(九)章程的修改程序。外資企業的章程經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修改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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