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設計工程代辦
(一)、新設立企業
1、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申請表(加蓋公章);
2、企業法人、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企業章程或合伙人協議;
4、企業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證明;
5、企業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的身份證明、任職文件、畢業證書、職稱證書及相關資質標準要求提供的材料;
6、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申請表中所列注冊執業人員的身份證明復印件或居住證明、注冊執業證書;
7、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標準要求的非注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畢業證書、身份證明及個人業績材料;
8、工程設計資質標準要求的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注冊、非注冊)與企業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主要頁(包括合同雙方名稱、聘用起止時間、簽字蓋章、生效日期)、與原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或近一個月的社保證明復印件;其中,對軍隊或高校從事工程設計的事業編制的主要專業技術人員不需提供社保證明,但需提供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的人事證明材料;
9、辦公場所證明,屬于自有產權的出具產權證復印件;屬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產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的復印件;
10、提供設備發票;
11、資質標準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12、以上均審核原件;
13、審批責任卡(一式兩份不裝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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