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酒進口所需資料:
1.官方原產地證書
2.生產國官方衛生證書
3.生產商成份列表
4.生產商灌裝日期證明
5.原包裝標簽樣張一份
6.中英文標簽樣張三份
7.裝箱單
8.商業發票
9.貿易合同
10.提單
進口流程
進口紅酒中文標簽審核
1、備貨
2、準備單證
3、發貨到港
4、換單
5、貼標簽
6、報檢
7、報關
8、交稅
9、貨物放行
進口食品時有幾個方面必須加以注意:
一、企業應合法,業務要得到認可
代理商或經銷商必須要審查國外生產企業的資質,確保其合法性。
根據新**的《進口食品國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局(即國家認監委)統一管理進口食品國外生產企業注冊和監督管理工作,并負責制定、公布《實施企業注冊的進口食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
國外生產企業向中國輸出《目錄》中所列的食品時,除企業要向國家認監委申請,企業所在國家(地區)的獸醫服務體系、植物保護體系、公共衛生管理體系也須經國家認監委評估合格。
二、進口食品收貨人要準備好相關的材料
包括貨物的品質證書、產地證、安全衛生證書、農藥及熏蒸劑、添加劑使用證明等單據。在貨物入境申報時,進口食品收貨人須將這些單據與其他貨運單據及商業單據一同提供給檢驗檢疫機關。進口預包裝食品時,應提前印制中文標簽,其內容應符合《食品標簽通用標準》(GB7718-94)之規定。
三、進口食品到港后的申報
進口食品進港后,要由進口商或代理人向口岸檢驗檢疫機構申報,并提供相關貨運單據、商業單據、衛生資料等。上述材料經審查合格后,為盡快疏港,監督人員將開具“衛生檢驗放行通知單”,貨主憑此單報關、提貨。貨物通關后,應存放到口岸檢驗檢疫機構認可的庫房,監督人員將對貨物進行現場衛生檢查和衛生監督,同時隨機抽取部分樣品。監督人員根據我國食品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參照輸出國(地區)食品衛生狀況,貨物在運輸、貯存中的狀況及現場監督情況,確定檢驗項目,將樣品送實驗室檢驗,在此期間,貨物應封存,不得使用或銷售。如經檢驗合格,檢驗檢疫機構將出具衛生證書,該批食品可以使用或銷售;如經檢驗不合格,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該批貨物將視不同情況,給予銷毀、退貨、改做它用或重加工后食用的處理。
在貨主收到進口食品后,一定要送樣做檢,這個過程是必須。經檢驗合格后,出入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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