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任何一項先進、實用的技術和經營信息,只在其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后,才成為真正的商業秘密,才能構成法律上的商業秘密并受法律保護。
商業秘密作為知識產權的一個重要方面,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對企業關系極大。但據調查,對商業秘密進行保護,不少企業還缺乏這種意識,有的甚至還處于麻木狀態,致使企業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外泄。有的企業為樹企業形象,大肆宣揚產品促銷計劃、經營手段及客戶基本情況;有的企業產品市場銷路看好,便向前來觀摩、取經的“唐僧”們盡抖家底。諸如此類,均泄漏了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的保護和竊取是當前市場競爭中*為激烈而又看不見的戰斗。日本某公司的中國代理應約介紹其經營管理經驗,文章見報不久便接到了解聘通知,理由很簡單,這種行為對公司發展不利。可見國外經營者對商業秘密的敏感。
然而,商業秘密的保護對于企業來說,又是一個難題。因為,你所刻意保護的恰恰是別人迫切想要得到的。商業秘密保護碰到的首先是權利歸屬問題,有的職工聲稱:“我掌握的信息即歸我所有。”基于此,掌握企業大量經營信息的人員便跳槽或獨闖天下,給企業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還有的科研人員聲稱:“這項技術是我研制出來的,我有權處置。”便將技術信息大量外泄以撈取個人好處。這兩種情況是當前企業商業秘密保護碰到的*大問題。當然,法律對于這兩種情況自有公道,但企業卻難以對簿公堂,更難以挽回損失。雖然商業秘密保護遇到了種種難題,但商業秘密保護都絲毫松懈不得。在關系企業生死存亡的大事上,我們決不可以掉以輕心。為此,企業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大限度地防止商業秘密外泄。首先要對企業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制定保密措施以防泄密;其次是以契約形式與可能接觸到商業秘密的人簽訂完善的保密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相應的法律責任;三是盡可能縮小知密范圍,把接近商業秘密的人和區域限制在*小范圍內;四是盡可能將商業秘密的關鍵部分分解,使每一知密者只見一斑而難窺全豹,即使個別人泄密了也不會影響整個秘密的安全;五是盡可能提高商業秘密的信息技術含量,加快產品更新換代步伐,增加破譯難度。同時,商業秘密已納入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范疇,對那些利用非法手段竊取商業秘密的不法行為,權利人應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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