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CPSR測試、化妝品CPSR報告 歐盟化妝品法規(EC)No 1223/2009在2013年7月11日正式實施后,進入到歐盟市場的所有化妝品必須提供“化妝品安全報告”(Cosmetic Product Safety Report, CPSR)。 該法規的附錄一詳細列出了化妝品安全報告所需的內容,包括A部分:產品安全信息,和B部分:安全評估。 需要說明的是,B部分的安全評估必須是有資質的風險評估師(如毒理學家),根據A部分的測試及對該化妝品的成分分析、使用分析、毒理信息分析等進行綜合評估并得出結論,由毒理學家正式簽署后才能稱為正式的“化妝品安全報告”,也才能真正符合歐盟新法規的要求。歐盟部化妝品法規Regulation(EC)1223/2009已于2013年7月11日正式實施,相比于之前的化妝品指令Directive 76/768 EEC,對化妝品的安全性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其中明確規定了產品必須完成化妝品安全報告(Cosmetic Product Safety Report,CPSR)后方能夠在歐盟經濟區上市銷售。
根據新法規,歐洲化妝品協會(原Colipa)和歐盟委員會共同制定了化妝品安全報告指南,詳細解讀和列出了法規中關于CPSR的要求。該指南文件于2013年11月 25日由歐盟委員會作為委員會決議(Commission Decision)發布,歐盟委員會決議具有法律效率,因此企業必須遵從該決議。目前進行的毒理學風險評估(Toxicological Risk Assessment,TRA)以及類似的簡單升級版本已經不能夠滿足CPSR以及該指南的要求。指南更加細化了新法規關于CPSR的要求。增加的重要細則如下:
1.?產品配方中的各組分需提供準確的含量,若無法提供定量信息則按照劑量計算。復雜成分如提取物或生物制品等需提供純度標準及測試方法。
2.?產品中使用的原材料供應商須在報告中指出,香料和香精必須提供生產商和產品代碼信息。
3.?化妝品包裝材料需要滿足食品接觸材料(Food Contact Material)的標準并保證其穩定性。特別對于一些對光和空氣敏感的產品,其正確的貯存方法需要在標簽上得以體現。
4.?產品需要提供穩定性(Stability)報告,其中包括穩定性測定方法,防腐劑挑戰試驗報告,產品有效期以及開蓋使用日期(Period-after-opening)。
5.?化妝品微生物方面的要求進一步細化,高風險的原料需要注意微生物危害。
6.?化妝品原料以及其包材中可能含有的雜質需要進行風險評估并證明其技術上是不可避免的(如GMP條件下也無法避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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