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條件與標準
市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入庫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一)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二)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設立、登記、注冊的企業,注冊時間1個會計年度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2008年至今未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三)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6%;(注:以申報企業2018年6月、2018年12月、2019年6月等3個時間節點企業人員情況平均值為準。
(五)企業近2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在廣州市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企業注冊成立時間不足兩年的,按照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七)具有一定的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及規范的財務管理,已設立研究開發費輔助核算賬或專賬;
(八)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二、支持方式與經費額度
根據《行動方案》,由市區兩級財政共同分擔,給予每家科技創新小巨人入庫企業總額為20萬元的經費補貼,專項用于企業開展研發、創新能力提升等活動。已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不再享受此項補貼。
三、年度立項數量
根據年度工作計劃,2019年度科技創新小巨人入庫工作按照深化放管結合、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原則,根據有效期高企存量情況,各區組織評審、擇優入庫,具體名額如下:對承接市級權限的黃埔、南沙等2區分別不少于200家、50家;其他各區實行限額入庫(天河區不超過340家、番禺區不超過180家、越秀區不超過75家、白云區不超過110家、花都區不超過80家、海珠區不超過70家、增城區不超過45家、荔灣區不超過35家、從化區不超過15家)。
四、申報程序與時間安排
(一)企業申報
企業通過廣州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http://sop.gzsi.gov.cn)進行網上申報。申報系統于2019年12月24日9:00起開放,2020年1月7日17:00關閉申報。申報項目獲得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受理后,申報企業應于2020年1月14日前將紙質材料(一式5份)提交至各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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