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代理:軟件著作權登記、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雙軟認證、軟件登記
一、軟件著作權登記登記的是什么: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第三條規定:“本辦法適用于軟件著作權登記、軟件著作權專有許可合同和轉讓合同登記。”
根據該條規定軟件著作權登記是:
1、軟件著作權
2、軟件著作權專有許可合同
3、軟件專有轉讓合同。也可以歸為兩類,著作權登記和合同登記,本文只探討軟件著作權登記。
二、軟件著作權登記的意義:
1、作為軟件得到重點保護
軟件著作權登記制度,鼓勵軟件著作權登記,并依據對已經登記的軟件予以重點保護。
2、作為稅收優惠的
對經過國家版權局注冊登記,在銷售時一并轉讓著作權、所有權的計算機軟件征收營業稅,不征收增值稅。
3、作為技術出資入股
《關于以高新技術成果出資入股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計算機軟件可以作為高新技術出資入股,而且作價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達到35%。現在有的地方更規定軟件可以作價100%以技術出資的規定。不過一般都要求軟件著作權應當取得登記。
4、作為申請科技成果的依據
科學技術部關于印發《科技成果登記辦法》的通知第八條規定:“辦理科技成果登記應當提交《科技成果登記表》及下列材料:(一)應用技術成果:相關的評價證明(鑒定證書或者鑒定報告、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報告、行業準入證明、新產品證書等)和研制報告;或者知識產權證明(專利證書、植物品種權證書、軟件登記證書等)和用戶證明。”這里的登記可以理解為著作權的登記,其他部委也有類似規定,以軟件申請技術成果應當遞交軟件登記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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