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換單——去貨代或船公司換簽D/O。(根據手中提單來確定是到何處換單。H B/L貨代提單M B/L船東提單)
二.電子申報——電腦預錄、審單、發送、與海關聯系/放行。
三.報檢——電子申報放行后,憑報關單四聯中的一聯去商檢局辦理報價手續,出通關單或敲三檢章。
四.現場交接單——海關現場交接單
五.查驗——海關根據貨物申報品名的監管條件,與當日查驗概率給予查驗,如有查驗會開出查驗通知書
六.放行——海關放行有以下幾個步驟:一次放行開出查驗通知書或無查驗直接2次放行查驗后,做關封后放行。
驗貨記錄一般包括查驗時間、地點、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名稱、申報的貨物情況,查驗貨物的運輸包裝情況(如運輸工具名稱、集裝箱號、尺碼和封號)、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等。
需要查驗的貨物自接受申報起1日內開出查驗通知單,自具備海關查驗條件起1日內完成查驗,除需繳稅外,皮革進口報關報檢,自查驗完畢4小時內辦結通關手續。征稅:根據《海關法》的有關規定,進出口的貨物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均應征收關稅。關稅由海關依照海關進出口稅則征收。需要征稅費的貨物,自接受申報1日內開出稅單,并于繳核稅單2小時內辦結通關手續。
申報是指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代理報關公司按《海關法》及相關要求,向海關報告實際進出口貨物的內容,并接受海關審核的行為。
一、向海關申報資格
1.具備進出口經營權;
2.向海關辦理了報關注冊登記手續;
3.具有專業資格(熟悉進出口報關流程)報關員。
二、申報方式
1.紙質報關單:按照《報關單填制規范》填制報關單,隨附單證。要求如實、準確地填寫,并對填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擔相應的責任。
2.電子數據報關單:通過中國電子口岸系統錄入進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數據傳輸到海關通關作業系統的申報方式。電子數據報關單瑟紙質報關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收發貨人或報關公司向海關傳輸電子數據前應當核查申報內容是否規范、準確,提交單證是否齊全、有效,是否與申報內容相符。
三、申報期限、申報地點
進口貨物14日內向海關申報,出口貨物在到達海關監管區后、裝貨24小時前向海關申報,申報地點為當地海關,皮革進口報關報檢,法檢商品需要先向當地商檢局報檢再報關。
詳情咨詢北京萬享進口顧問:尹先生 17781864065(同微信)qq 171090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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