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待遇
 供貨商必須按月準時發放員工工資,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法律規定或等同于當地行業界的水準,工廠還必須向員工提供所有法律規定的福利補助。
 供貨商不應出于懲罰的目的克扣員工的工資。
 供應廠商不得假借學徒工的名義克扣員工工資。
  工作時間 
 作為正常業務動作的一部分,供應廠商不得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周內工作時間累計超過六十小時,即便有些國家沒有法律限制工作時間。
 必須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連續的24小時)。
 供貨商不得要求員工將工作帶回家或帶到工廠以外的地方做。
 所有的工作時間必須有書面的記錄并根據需要隨時可以向NB的相關人員提供查驗。
 加班 
 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延長工作時間超過當地法定每周工作時間的(48小時或更短),必須按照當地法律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在那些沒有法律規定加班補償的國家,付給員工的加班工資應參照當地行業的標準。加班工資不得低于正常工作小時的工資。
 供應廠商必須控制加班加點作業,以保證生產效率,產品品質,維護員工的權益。 
  結社自由 
 供應廠商應尊重員工自行選擇合法地組織工會和社團的權利,包括集體談判的權利。在一些當地法律限制進行自由結社的地方,供貨商不得限制員工選擇合法地參加社團的權利, 并應建立一個有效的體系來確保能與員工進行公開的溝通。
  強迫勞動
 禁止工廠使用任何強迫性的勞工,例如在押人員,契約勞工,債務勞工或其它。供應廠商禁止對工人拒絕加班進行懲罰。
 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工人離開工作場所。
 環境條件
 所有的廠商都應遵守當地的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制造商,分包商和材料供貨商必須保證遵守所在國當地的法律法規。 
  分包商
 該行為準則也同樣適用于New&Balance供貨商的所有分包商。
 供貨商有責任確保分包商遵守New&Balance供貨商行為準則。沒有New&Balance事先認可的分包商不得向New&Balance提供商業服務。
 如果發生故意不遵從NB供應廠商行為準則的情況,NB公司將依照供應廠商對《NB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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