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權登記的保護期限是多久?
對于版權的保護,我國一直采取的是自愿登記的原則,因為作品從誕生起就享有版權,如果不進行登記,作品人就無法證明自己就是版權所有者。所以版權登記,對于作者來說,是保護權益的重要手段。版權登記后的保護期限與商標權不同,因為版權、專利權是一種對社會進步有促進作用的知識產權,如果權利人長期壟斷,不利于社會的進步和發展。版權的保護期限一般為50年。
1、公民作品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
2、如果是合作作品,則保護期截止至*后死亡的作者死后第50年。
3、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作品以及由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著作權的職務作品:保護期為50年;需注意的是作品創作完成后50年內未發表的,將不再受法律保護。
二、版權登記所享受的權利有哪些?
版權登記中版權是指作者因創造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而依法享有的權利。它首先是一種民事權利,具有民事權利的一切性質和特征。版權法以權利為核心,只規定權利人所享有的權利,權利人以外的其他都是義務人。義務人以不作為保證權利人享有的權利,這一點與所有權的本質特征一致,因而版權應屬于專有權、絕對權。
版權,作為一種民事權利,版權既包括人身權,又包括財產權。這種人身權在中國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及保護作品完整的權利。在國外,有些國家的法律還規定包括追續權。而版權中的財產權則是指版權人享有許可他人使用其作品并因此獲得報酬的權利,他包括復制權、表演權,播放權、展覽權、發行權、攝制電影、電視、錄像權、改編權、翻譯權、注釋權、編輯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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