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初次聽說“文網文”這個詞的話,可能會感覺有點拗口,文法不通。其實文網文的全稱是“文化部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誰需要辦理文網文
企業涉及互聯網經營性文化產品或服務的(經營網絡游戲、在線視頻、在線音樂、動漫、小說等文化產品)在登記時需要取得文網文許可證方可完成登記,例如網吧、游戲開發商。
或者其他企業業務拓展到互聯網經營性文化產品的,在網站上線前也要到當地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文化管理部門申請文網文。
如果一個企業主要做符合以上條件的APP,沒有網站,需要辦理文網文嗎
需要,因為文網文針對的是整個互聯網文化產品,主語是互聯網,而不是平臺,所以不管是網站還是APP,符合定義都要辦文網文。
那是不是只要是互聯網經營性產品就可以辦理文網文呢
非也,即使你滿足了這一條件,文化部還有另外4大硬性要求:
、申請者是機構或企業,自然人不能辦理
、應有確定的互聯網文化活動范圍
、應有至少10名互聯網業務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
、企業注冊資本認繳達100萬(游戲類1000萬)
文網文
10月1日起無文網文將受到3大處罰
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21條規定如下:
第二十一條 未經批準,擅自從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依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的規定予以查處。
而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將于下個月(2017年10月1日)被廢止,取而代之的是國務院的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其11條規定到: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涉嫌無照經營進行查處,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責令停止相關經營活動;
(二)向與涉嫌無照經營有關的單位和個人了解有關情況;
(三)進入涉嫌從事無照經營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四)查閱、復制與涉嫌無照經營有關的合同、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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