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廣東省人才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同意,省人社廳印發《關于做好2019年廣東省青年優秀科研人才國際培養計劃博士后項目有關工作的通知》,由廣東省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每年資助100名優秀在站博士后到國(境)外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的優勢學科領域,合作開展博士后研究工作,資助金額為每人40萬元。
廣東省人社廳近期將在全省開展組織選派工作。本項目面向擬進站或進站三個月內的在站博士后,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國(境)外接收單位則要求須為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國際知名研究機構或企業。項目將優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綠色低碳、生物醫藥、數字經濟、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海洋經濟、現代工程技術、現代種業和精準農業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前沿技術領域和急需緊缺產業領域。
一、發布依據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10號);
《中共廣州市委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集聚產業領軍人才的意見》(穗字〔2016〕1號)。
二、適用范圍
2017年,對30-35名出國(境)深造的博士后研究人員給予經費資助。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人為市屬博士后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身體健康,具備一定的外語水平。
(二)申報人應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科研能力,在科技創新中取得突出業績,有良好的發展潛質。
(三)申報人專業或課題(項目)研究方向與我市重點產業發展方向相一致,主持的課題(項目)具有較高的原創性、前沿性和應用價值。
(四)申報人承諾出站后在市屬單位工作不少于2年。
(五)申報人此前未獲得國家“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或“香江學者計劃”資助。
四、相關待遇
市財政對每位資助對象赴國(境)外深造*高資助10萬元人民幣,資助經費的開支范圍包括往返交通費、國(境)外培訓費、研究資料或材料費、食宿補助等。五、申報材料
(一)國(境)外培訓接待單位的邀請函;
(二)《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審核表》、國家人社部或省人社廳批準進站介紹信;
(三)申報人身份證明材料、博士學位證書、有關獎勵和成果證明材料;
(四)博士后科研項目簡介及進展情況;
(五)廣州市博士后國際培養計劃協議;
(六)申請經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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