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工程中心建設專項申報
廣東省1988年重點建設項目計劃已經確定,并開始組織實施。 廣東省今年安排建設項目30項,投資180億元。按行業分:交通10項、電力5項、工業6項、水利城建5項、精神文明4項。其中:廣州地鐵首期工程、大河水庫、東江太園抽水站為投產項目,廣珠鐵路、省檔案館、廣東演藝中心等15項為續建項目(見附表)。這批重點項目建設投資安排將體現保收尾、保投產和保重點續建項目的精神,并要求著重解決好
提示1:核心技術領域與已建立的省工程中心有差異化,*保障專業方向省內的唯一性,命名前需進行名稱查重。
實施目的:
為加快推進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加快推進企業研發機構建設,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升研發平臺工程化研究開發能力,按照質量與效益并重,研發與應用同步的要求,著力在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優勢特色產業領域認定一批省級工程中心。充分發揮工程中心在工程技術研發、科技成果轉化、高端人才聚集與培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承接國家重大科技技術成果轉化,服務廣東經濟發展。
補助方式:
1.省級財政無直接經費給予扶持;
2.批準組建的下一年度起可申報工程中心建設相關的專項,采取競爭性資助;
3.部分地市(區)對省工程中心認定有配套經費。
二、申報對象
申報對象為廣東省內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企業已建有工程中心的不能重復申報;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同一技術領域已建有工程中心的不能重復申報,且當年僅能申報建設1家工程中心。
提示1:2018年新的規定,(企業)只允許建設一個省級工程中心,不同領域也不能申報;
提示2:高校和科研院所一個法人單位當年只能申報一家,不同年度可建設不同領域的多個省級工程中心;
提示3:沒有組建市級工程中心的也可以直接申報省級工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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