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船長要選擇底質良好、水深適中和有遮蔽的錨地,這一點非常重要。但是有些時候船長沒有選擇余地,船長也只能在指定錨地拋錨。比如孟加拉國的吉大港錨地,由于錨地的底質較差,而水流又比較急,走錨現象時有發生。因此船長應盡量的把本船和它船的距離保持在1海里以上。這樣一旦走錨,就能爭取到較多的時間準備主機,采取措施,避免發生和它船碰撞、擱淺等意外事故。
其次,適當的出鏈長度和正確的拋錨方法,都是保證不走錨的因素。船舶在錨泊中,錨和錨鏈要承受水流、風、浪對船舶的沖擊力,船舶能承受這種沖擊力,船舶就不會走錨。錨的抓力隨錨地底質不同和出鏈長度的多少而異。也就是說錨地的底質越好,出鏈的長度越長,錨的抓力也就越大。但是出鏈長度要受到很多因素的限制,如錨地的范圍、拋錨船的密度等等。
當頂流到達預定的拋錨位置之前,應提前將船停住,當船舶略有退速的時候將錨拋下,如有可能盡量在其它拋錨船的下風或者它船的后方拋錨。根據水深的情況,當錨鏈一節落水、或者兩節落水時剎一剎錨機,待錨鏈方向向前時,再徐徐地將錨鏈松到預定的長度。如水深50米左右,應視為深水拋錨,走錨機率大,可將錨放進水中一節半,然后拋下。要是接近和超過100米時,就要用錨機把錨放至海底,然后用車緩緩將錨鏈徐徐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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