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進行操作時有哪些安全操作標準
1、塔吊標準節的軌道基礎或混凝土基礎必須經過設計驗算,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礎周圍應修筑邊坡和排水設施,并與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2、塔吊的拆裝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隊進行,拆裝時應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護。
3、塔吊安裝后,應進行整機技術檢驗和調整,經分階段及整機檢驗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無載荷情況下,塔身與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4/1000.塔吊的電動機和液壓裝置部分,應按關于電動機和液壓裝置的有關規定執行。
4、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輸電線路作業,如限于現場條件,必須在線路旁作業時,必須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塔吊與架空輸電導線的安全距離應符合規定。
5、塔吊作業時,應有足夠的工作場地,塔吊起重臂桿起落及回轉半徑內無障礙物。
6、操縱室遠離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揮發生困難,可設高空、地面兩個指揮人員,或采用對講機等有效聯系辦法進行指揮。
7、塔吊的小車變幅和動臂變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鉤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8、塔吊機械必須按規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業,不得超載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況下需超載荷使用時必須經過驗算,有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經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有專人在現場監護方可起,但不得超過限載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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