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危險品限量
危險品限量,通俗的說就是在運輸危險品時,在采用包裝方面,用許多小桶、小瓶替代大包裝,然后將這些小包件置于一結實的外包裝內,并在外包裝內添加吸收劑材料,從而潛在危害或危險性就被相對降低了。比如將一個200L的大桶貨物分裝成若干個小瓶子包裝,再將小瓶子放到一個紙箱里面包裝。
2.危險品限量的優勢
危險品限量*大的優勢是,可以不用提供危包證或者鋼瓶證(也叫鍋檢證),現在隨著關檢合一以及各地環保檢查,很多工廠做危包證都比較困難。如果沒有危包證或者鍋檢證,又想正規出口危險品,對危險品包裝進行限量是一個非常好的解決方案。另外,對危險品包裝進行限量,危險品在國際運輸中的危險品也相對降低,運輸更加安全。
3.哪些危險品可以限量申報
-包裝類別是II類和III類的可以,包裝類別是I類的不可以;
-必須利用組合包裝,有內包裝也有外包裝;
-內包裝的*大允許重量符合《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要求;
-外包裝的*大允許重量《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要求;
-對于在指定的海運集裝箱的符合限量要求的危險貨物的總量沒有上限;
限量不適用于下列危險貨物:
-第1類爆炸品;
-具有易燃、腐蝕、氧化或毒性危險的第2類氣體(不包括UN1950,UN1950項下很多產品都是用限量申報走的)
-第4.1類退敏爆炸品
-第4.2類易自燃物質
-要求控制溫度的第5.2類有機過氧化物
-第6.2類感染性物質
-第7類放射性物質
-規定使用I類包裝的危險貨物(聯合國編號1139、1210、1268、1263、1267、1863、1866、3295的貨物限量為500毫升)
-第9類物質中的二氧化碳、煙霧劑、魚粉、石棉、救生設備、裝在設備中的鋰電池或同設備包裝在一起的鋰蓄電池、基因改變的微生物、加熱液體,未另列明的、加熱固體,未另列明的、氣囊充氣器或氣囊裝置或椅座安全帶預張緊裝置、塑料模料以及熏蒸狀態下的貨物運輸組件。
4.危險品限量申報一定要注意的事項
-限量申報的危險品,有自己特有的限量申報標識,和常規的1-9類危險品標識不同;
-限量申報標志張貼方式、顏色、大小、材質、位置都有嚴格的要求;
-限量申報的危險品內包裝大小,外包裝大小,打托方式等都要符合危險品國際海運規則,都有具體嚴格的要求;
-限量申報要提供一套文件;
-限量申報的訂艙方式也和其他危險品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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