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義不同
股權收購是從股東手上購買目標公司股東出資權利的一種收購方式。它通過購買目標公司股東的股權或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為股權,股份有限公司為股份)的方式進行,繼而達到控制目標公司的目的。資產收購則是收購者以支付有償對價直接取得目標公司資產所有權的一種收購方式。通過資產收購的方式,投資者可以最為快捷、便利的方式直接取得選中的優質資產,同時又可以與目標公司劃清關系。
2. 主體不同
資產收購的主體是作為買賣雙方的兩家公司,即收購方和目標公司(即資產所有權人)。股權收購的主體是收購方和目標公司的股東。資產收購的簽約主體是目標公司與收購方,股權收購的簽約主體是目標公司的股東和收購方。
3. 收購的標的不同
資產收購的標的是資產的所有權,出售的資產可以是目標公司的全部資產,也可以是經過選擇的特定資產,且不包括該公司的負債,與公司的債權債務不發生任何關系,收購價格一般僅取決于資產的市場價值。股權收購的標的是目標公司的投資者的股權,可以是部分股權也可以是全部股權。而影響收購價格的因素則很多,包括目標公司的資產價值、債權債務數額及或有負債。
4. 支付對價的方式選擇不同
資產收購時用于支付收購款的通常只能是貨幣,而股權收購的支付手段除了貨幣外,還有很多種,辟如:股權、實物資產、經營管理權等。
5. 收購受益人不同
資產收購后,資產的所有權與目標公司分離,收購款進入目標公司成為公司的收入,但股東不能直接從資產出售行為中直接受益。股權收購后,資產仍留在目標公司,股東直接取得收購款后,股東與目標公司分離,失去對目標公司控制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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