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標志是一種安全認證標志,被視為制造商打開并進入歐洲市場的護照。凡是貼有 “CE”標志的產品就可在歐盟各成員國內銷售,無須符合每個成員國的要求,從而實現了商品在歐盟成員國范圍內的自由流通。
在歐盟市場“CE”標志屬強制性認證標志,不論是歐盟內部企業生產的產品,還是其他國家生產的產品,要想在 歐盟市場上自由流通,就必須加貼“CE”標志,以表明產品符合歐盟《技術協調與標準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這是歐盟法律對產品提出的一種強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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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認證證書的類別 ——CE認證證書的不同形式:DOC和COC
按照歐盟的新方法指令,一種產品可能有不同的合格評定模式,但總體來說企業獲得的CE認證證書可以分為兩種:
DOC的形式和COC的形式。下面對這兩種形式的CE證書做一定的解釋。
(A)DOC形式CE證書:
自己對自己的產品進行合格評定 由自己對產品進行合格評定時,產品加施CE標志的工作步驟是:
步驟1——達到指令的基本要求;
步驟2——準備技術文件;
步驟3——編寫EC合格聲明;
步驟4——加施CE標志。
制造商或其在歐盟的授權代理在編寫并簽署CE合格聲明后,即可在產品上加施CE標志,當然制造商自己要承擔加施CE標志的所有義務。
注:一般情況下,即便是自己對產品進行合格評定,制造商也很難準確把握歐盟指令的要求,這個時候就可以請熟悉CE認證的機構來幫助自己進行完整個程序。
(B)COC形式CE證書:
第三方參與對產品進行合格評定 有第三方(公告機構)參與合格評定時,產品加施CE標志的工作步驟是:
步驟1——達到指令的基本要求;
步驟2——準備技術文件;
步驟3——公告機構參與,完成合格評定程序;
步驟4——編寫EC合格聲明;
步驟5——加施CE標志。
若公告機構參與了制造商生產階段的合格評定,加施CE標志時,應在CE標志的后面注明公告機構的識別編號,如BSI的識別編號為0086。 ——中國認證市場對CE證書的誤解 現在很多出口產品制造商對CE認證都有一些感性的認識,大家都知道很多產品出口歐盟國家的話,CE證書是一個通行證,但是由于很多認證機構的誤導,又加之制造商自己對CE認證并沒有理性的認識,使得中國CE認證市場非常混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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