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企康科技有限公司是國內首批集殘疾人就業、殘保金、高新認證、稅務籌劃、人事外包、心理咨詢于一體的綜合企業服務平臺,擁有非常專業的服務及運營團隊,為企業量身定制整體的解決方案,全方位一站式服務讓企業更放心、更省錢、更高效。
金企康還與中國殘聯等機構合作,積極響應國家號召,為殘障人才提供優質培訓課程,為國內大中型企業提供一站式、零成本殘保金減免方案,提高殘疾人就業率的同時解決企業雇傭殘疾人的難題,降低企業用工風險,助力企業健康發展,公司目前遍布30余座城市已為眾多知名企業解決殘保金問題,在堅持安全穩健的同時為企業減免殘保金50%以上,提高企業職工福利滿意度,并有效降低企業綜合成本,幫助企業減負前行,健康持續發展。咨詢熱線:400-150-7898 電話:18410734565
1、殘保金釋義: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指為促進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的開展,使各類用人單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義務,平等地承擔社會責任,關愛和扶助殘疾人,機關、團體、企業(福利企業除外)、事業單位均應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如果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年征繳,經市、區(縣)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審核后,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代征收。
2、殘保金申報方式:
用人單位可以選擇網上申報或上門申報的方式進行保障金申報,并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依照有關規定不需繳納保障金的用人單位也要進行“零申報”。
3、殘保金申報地點:
用人單位應向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
4、殘保金申報時間:
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應于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所在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上年本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并由該機構進行審核。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5、申報所需材料:
選擇上門申報方式的用人單位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提交《北京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確定書》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提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
6、逾期懲罰: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保障金的,按照《殘疾人就業條例》的規定,由保障金征收機關提交財政部門,由財務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期限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還應當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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