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危房?如何檢測?是否收費?這些都關系到普通老百姓的生命安全。
什么是危房?危房,即危險房屋。 據《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危險房屋是指,結構已嚴重損壞或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有可能喪失結構穩定和承載能力,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誰來發現危房01 政府
政府在特定時期會對管轄內老舊房屋進行統一排查:如地震、大雨等自然災害之后,政府開展老舊房屋登記造冊的時期。
02 自查
自查,是否有裂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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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管理機構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的城市危險房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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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誰提出檢測申請?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必須持有證明其具備相關民事權利的合法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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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定方法
01 危房分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1)整幢危房是指隨時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2)局部危房是指隨時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02 危房以幢為鑒定單位,以建筑面積平方米為計量單位。
1)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積平方米計數;
2)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積平方米計數。
03 危房鑒定應以地基基礎、結構構件的危險鑒定為基礎,結合歷史狀態和發展趨勢,全面分析,綜合判斷。
04 在地基基礎或結構構件發生危險的判斷上, 應考慮構件的危險是孤立的還是關聯的。
1)若構件的危險是孤立的,則不構成結構的危險;
2)若構件的危險是相關的,則應聯系結構判定危險范圍。
05 在歷史狀態和發展趨勢上, 應考慮下列因素對地基基礎:結構構件構成危險的影響。
1)結構老化的程度;
2)周圍環境的影響;
3)設計安全度的取值;
4)有損結構的人為因素;
5)危險的發展趨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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