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質量鑒定主要內容
一、建筑工程質量檢測鑒定
1、建筑工程結構檢測、鑒定(混凝土結構、砌體結構、鋼結構,塔桅及高聳建(構)筑物,建筑構配件質量檢測,振動測試,結構應力測試,結構性能現場試驗);災后結構承載力鑒定。
2、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安全性、適用性、適修性、耐久性、可靠性鑒定;建(構)筑物抗震鑒定;沉降觀測,采光日照鑒定、分析,容積率分析,面積測量,建筑物功能評價;民房檢測鑒定;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檢測鑒定。
3、市政工程及施工安裝質量檢測,道路橋梁功能性能和結構安全性能檢測及維修加固鑒定
二、建筑熱工及設備系統檢測鑒定
建筑熱工(節能)檢測;建筑設備(采暖、通風、空調、給排水、電氣及防雷)系統、鍋爐房系統、冷庫系統、廠房凈化系統安裝質量檢測與運行測試;小區供熱系統、小區排水系統質量檢測與運行測試;建筑設備系統能耗分析與評價、節能性能檢測;室內濕度、風速場、溫度場測試;地下管網探測。
三、建筑物擴建、改造鑒定
1、建筑物整體平移、頂升、糾傾的設計與施工鑒定;
2、建筑加層、室內空間改擴、托梁換柱的設計與施工鑒定;
建筑工程質量檢測鑒定,運用建筑科學理論和技術,對與建筑工程相關的問題進行鑒定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
鑒定報告中應注明所依據的規范名稱及其編號,在鑒定報告中宜摘錄規范的相關條文。國家頒布的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規范應當是基建過程中遵循的*低標準,是檢測、鑒定工作的依據。鑒定標準,如:《工業廠房可靠性鑒定標準》(GBJ 144—90)、《危險房屋鑒定標準》(CJ13—86)、《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50292—2015)等。
鑒定報告應有利于確定經濟責任和賠償金額;工程質量鑒定應根據檢測結果,評定工程質量是否達到規范要求,或根據規范評定建筑物的安全等級,然后提出相應的加固或處理建議。
房屋安全性鑒定的內容
1、房屋安全性鑒定,主要是通過對房屋所在環境、對房屋作觀察、查勘、檢測、試驗、復查原始資料和必要的驗算,得出房屋在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查明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對照國家有關的技術規范、規程、標準,作出房屋安全度的結論,同時為了保證房屋的正常使用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提出相應的安全措施與建議。
2、房屋的危險程度鑒定。對那些超期服役、先天不足、管理不善、使用條件惡劣及人為因素等的影響,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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