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才引進
1、什么是積分落戶?
積分落戶確切的表述應為"持居住證人員積分入戶",是指通過科學設置和確定積分指標體系,對居住證持有人申請積分入戶的條件進行指標量化,并對每項指標賦予一定分值,根據指標的總積分,排名確定申請人入戶資格.
積分落戶于2014年初起試行,是我市現行戶籍政策的一種補充,與我市現行的人才引進、畢業分配、招商引資、親屬投靠等落戶政策并行.
2、積分落戶分值是如何計算的?
《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對居住證持有人申請積分入戶人員的條件進行指標量化,并對每項指標評分加總累計積分,包括4大類、12項指標,各個指標累計相加為最終積分.
3、2017年積分落戶有多少個指標?
天津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積分管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制定年度積分入戶總量指標計劃并向社會公布,2015年指標總量為20000人.2016年第一期入戶指標為2508人,第二期5249人.因2016年申報較少,2017年會有增加.
4、2017年積分落戶申報的起止時間是什么?
積分落戶一年兩批,參考2016年上半年申報時間是1-4月,下半年申報時間7-10月.
5、申請積分落戶需要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需要具備5項基本條件: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持有《天津市居住證》,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期以上勞動合同(或在津投資辦企業)并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無違法犯罪記錄.
6、"在本市就業或創業"具體是怎樣界定的?
在本市就業(創業)是指與用人單位簽訂了一年期及以上勞動合同且已辦理就業登記的勞動者,或者在天津市辦理了工商登記的企業出資人和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7、"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社會保險"是指哪些類型的保險?
"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是指:在天津市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每個險種繳費累計均滿一年.
8、沒有工作可以申請積分落戶嗎?
目前失業的人不能申請積分落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