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建筑結構檢測鑒定,很多人都會想危舊房子才需要去做這個。還有在日常中,關鍵房屋做檢測鑒定的責任歸誰也會有所模糊不清,有的人認為應該是住戶,有的人認為是開發商。正因為很多人對于建筑結構檢測鑒定認識不強,所以才一直沒有做房子檢測鑒定,后面等釀成事故。
建筑的檢測鑒定就像正常人去做體檢一樣,一般人都會在一定時間做一次體檢,這樣才能預防大病的發生,建筑也是一樣,要在一定年限內做體檢,這樣才不會導致建筑結構出現病害而造成事故。
下面根據建筑結構檢測鑒定的情況進行整理分成十個種類:
1、建筑結構擬改變使用用途、使用要求或者使用條件時。
這種情況是最常見的,也就是建筑結構改變了原有的設計狀態,例如小商鋪改動、大型體育運動場館改變使用用途的改變理論上都需進行檢測鑒定。
當新用途增加了建筑結構的荷載、改變了原來結構布局,如拆除或削弱了部分承重構件或改變了承重構件的使用狀態,在改建和擴建中經常出現上述情形,該情形必須進行檢測鑒定,評估改變后建筑結構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
2、建筑結構遭受災害而未引起毀滅性倒塌,相關方想加固繼續使用時。
災害通常有火災、地震及水災等,該情形對檢測鑒定團隊技術水平要求較高。
3、擬對建筑物進行整體移位時。
整體移位需要專業性很強的團隊運作且少見,毫無疑問,該情形必須進行詳細鑒定評估,給出移位時可能出現的問題,并提供相關整體移位建議。
4、建筑結構本身出現明顯的建筑功能退化或有明顯的傾斜時。
所謂建筑功能退化是指建筑結構抗力衰減,抗力是一個專業性術語,可通俗表達為:建筑結構抵抗外部荷載或作用的能力,即“抗打擊能力”。
當建筑結構出現裂縫、梁柱出現變形、樓板已經出現漏筋、建筑結構出現振動等情形時,可認為建筑結構出現明顯建筑功能退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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