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寧波ISO認證標準中對產品要求的評審要求如下:
一、在接受合同或定單之前,市場部應對已識別的顧客要求及本公司確定的附加要求組織相關部門對合同的產品要求實施評審。
二、評審
1、產品要求的評審應在合同簽定之前進行,應確保:
a)產品要求(包括顧客的要求和公司自行確定的附加要求)得到規定;
b)與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訂單要求已得到解決;
c)公司有能力滿足規定的要求。
2、合同的分類
a)常規合同:對公司常規產品所定的合同,即公司有現貨或完全有能力滿足顧客要求的合同;
b)特殊合同:常規合同以外的所有銷售合同,如有產品工藝改進要求、交期緊、訂單量大的合同。
3、對于有現貨的常規合同,可由接單業務員直接確認簽字,即完成產品要求的評審。
4、對于訂單量大的常規合同,接單業務員應要求生技部對生產能力及交貨日期進行評審,并在《合同評審表》并簽名確認;然后,市場部綜合各部門的意見,并對合同條款的適用性、完整性、明確性等進行評審,并填寫《合同評審表》上的相關欄目,市場部長簽名確認即完成評審。
5、對于特殊合同,除市場部、采購部進行評審外,質檢部應對產品的質量要求的檢測能力進行評審,生技部應對交付期及技術工藝能力是否滿足要求進行評審,并在《合同評審表》中簽名確認。《合同評審表》報總經理批準。
6、對于顧客以口頭、電話、傳真、便條方式的要貨,市場部負責將有關內容填入《顧客要貨記錄》中將有關的憑證附在后面,經雙方確認(可用傳真件、電話記錄等方式確認),并執行4.2.2.4~4.2.25相應條款的規定。
7、在評審過程中,評審人員對產品要求中有關內容提出問題或修改建議時,由市場部負責與顧客聯系,征求其書面意見,并及時采取糾正措施。
8、市場部負責保存《合同評審表》、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包括對于評審過程中提出的問題的解決及評審結果的實現等跟蹤措施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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