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體系的運行難免發生不符合,組織應采取相應的糾正/糾正措施來應對不符合的產生,主要有以下內容:
(1)必須從根源上分析實際和潛在的問題的原因,不應把糾正與糾正措施混淆,可以從下面的表格中簡單的區分:
(2)實際的和潛在的不合格,其根源可能是下述一種或多種:
①人員:
——文化素質不夠,不能接受或掌握崗位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缺乏必要且適宜的體系認證知識培訓和相關流程培訓;
——缺乏必要的教育,沒有樹立正確的質量觀念和責任感。
②設備(含設施、裝置、測量設備):
——缺乏必要的設備或設備不配套;
——選用的設備與服務的質量要求不相宜;
——維護、保養、調整無規范或為按規范。
③材料(含原材料、元器件、配件、輔材):
——選擇不當,不能滿足設備需要的要求;
——使用錯誤;
——標識錯誤或不清。
④方法(含作業、作業流程):
——必須的保潔、保安規范作業流程不完整、不適用;
——規范的要求不一致;
——未按規范執行;
——使用失效或作廢的文件。
(3)糾正/預防措施必須具體,盡可能定量化,并落實具體實施和完成期限。措施所涉及的部門應予以實施或配合,并承擔相應責任。
(4)糾正/預防措施實施結束后,應提請項目管理部驗證。措施涉及的資源配置、文件更改或增添應按公司相應程序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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