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澳大利亞商標:
1、澳大利亞目前采用的是注冊在先原則,兼顧使用在先,或者說以注冊在先原則為主,以使用在先原則為輔。
2、澳大利亞接受商品商標、服務商標、系列商標、證明商標、集體商標、防御商標、顏色組合商標,立體商標、氣味商標和聲響商標的注冊申請。
3、澳大利亞采用的是《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
4、澳大利亞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馬德里議定書》,以及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員國。
國家英文縮寫:AU。
申請人主體資格:
正在使用或者打算使用在某種商品或服務上的商標的所有人(個人或者公司);
已經授權或者打算授權他人使用商標的。
申請所需文件:
1.申請人證件(個人:身份證;公司:營業執照);
2.申請人名稱、地址的英文翻譯(若沒有,我們可免費翻譯);
3.商標LOGO(JPG格式高清圖片);
4.注冊類別與要保護的項目(每類不超過20個);
注冊流程詳情:
1. 提交申請(資料齊全后3個工作日內);
2. 形式審查,通過后將下發受理通知書(1個周);
3.實質審查(6個月左右);
4. 審查通過,進入初審公告(2個月);
5. 核準注冊并領取證書。
審查須知:
澳大利亞商標審查分絕對理由和相對理由審查。
根據《商標法》第39條規定,含有如下標記不得注冊:
(1)引用文章中或段落中的一部分;
(2)沒有顯著性的商標不得獲得注冊;
(3)不能區分商品和服務來源的商標不得獲得注冊;
(4)違反法律規定或存在惡意不得獲得注冊;
(5)存在混淆誤認、或欺騙的商標不得獲得注冊;
(6)與他人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不得獲得注冊。
澳大利亞商標有效期:10年,自注冊之日起計算。
澳大利亞商標的續展:每次續展的有效期為10年。在商標注冊有效期滿前1年內可以申請續展,也可在期滿后1年的寬展期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