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衛生檢測
1、服務對象
各類進行工業生產的企業,按照我國《職業病防治法》和職業衛生監督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各類生產企業應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場所,定期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評價。
遵守工業衛生相關法律法規,是各類企業的基本社會責任。定期進行工業衛生檢測,掌握本企業工業衛生狀況,適時采取預防和糾正措施,規避健康損害帶來的風險。
2、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主要檢測項目有
物理因素:溫度、照度, 噪聲, 相對濕度、空氣流速、風速、新風量,熱輻射強度,電磁場等;
空氣中粉塵檢測:總塵、鉛塵、呼吸性粉塵等;
刺激性氣體:氯氣、二氧化硫、氨、氮氧化合物、甲醛等;
窒息性氣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
有機溶劑: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脂、正己烷、丙酮、甲醇、乙醇、四氯 化碳、乙苯、二氯乙烷、二硫化碳等;
高分子化合物:苯乙烯、三氯乙烯等;
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苯胺等。
金屬及其化合物:鉛、錳、鉻、鎘及其化合物等;
生物指標:細菌總數,軍團菌等。
3、檢測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
《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 1-2002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 2-2002
《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GBZ 159-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方法》GBZ/T 160-2004
《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方法》
《高溫作業環境氣象條件測定方法》
《作業場所噪聲測量規范》
《作業場所高頻電磁場職業接觸限值》
《作業場所工頻電磁場職業接觸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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