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企業注冊流程,南陽蜂鳥會計有限公司【李經理 I3I-0377-6I6I 微信】介紹變更稅務登記核準1.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四條;《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
2.申請手續。
(1)變更登記(涉及稅務登記證件內容變化的):納稅人申請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手續,需要填制《變更稅務登記表》二份(聯合辦證),提交《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并附送以下材料(原件核實后退還申請人):
序號
材料名稱
數量
1
工商營業執照及工商變更登記表(復印件)
1件
2
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復印件)(涉及變動的提供)
各1件
3
業主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涉及變動的提供)
各1件
4
場地使用證明(涉及變動的提供)
自有房屋的提供房屋產權證(復印件)
租賃房屋的提供租房協議和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
無房屋產權證的提供情況說明無償使用的提供無償使用證明(地址)(復印件)
1件
(2)變更登記(其他):納稅人申請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手續,需要填制《變更稅務登記表》二份(聯合辦證),并附送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
3.申請時限。納稅人已在工商行政機關或其他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辦理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登記。
4.稅務機關承諾時限。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無違章問題,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如納稅人提交的證件和資料明顯有疑點的,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經核實后,核發稅務登記證件。
5.審批權限。變更稅務登記由區縣分局代市局核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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