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體系認證,起源于產品質量認證中的“企業質量保證能力評定”。這種評定著重對保證質量條件進行檢查,以確認該企業能否保證其申請產品能長期穩定地 符合特定的產品標準。因此,不能把產品質量認證中質保能力評定與單獨的質量體系認證等同起來,質量保證能力評定只是質量體系認證中的一部分。
質量體系認證的特點
獨立的第三方質量體系認證誕生于70年代后期,它是從產品質量認證中演變出來的。質量體系認證具有以下特點:
1.認證的對象是供方的質量體系。
2.認證的依據是質量保證標準。
3.認證的機構是第三方質量體系評價機構。
4.認證獲準的標識是注冊和發給證書。
5.認證是企業自主行為。
取得質量體系認證的條件
企業要取得質量體系認證,主要應作好兩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二是作好與體系認證直接有關的各項工作。關于建立質量保證體系,仍應從 質量職能分配入手,編寫質量保證手冊和程序文件,貫徹手冊和程序文件,做到質量記錄齊全。與體系認證直接有關的各項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策劃,編制體系認證工作計劃;
2.掌握信息,選擇認證機構;
3.與選定認證機構洽談,簽訂認證合同或協議;
4.送審質量保證手冊;
5.作好現場檢查迎檢的準備工作;
6.接受現場檢查,及時反饋信息;
7.對不符合項組織整改;
8.通過體系認證取得認證證書;
9.防止松勁思想不能倒退,繼續健全質量體系;
10.進行整改,迎接跟蹤檢查。
企業取得體系認證的三項關鍵是領導重視、正確的策劃以及部門和全體員工積極的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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