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港澳臺商戶到我省山區辦實業實際投資額在50萬美元以上的,到非山區辦實業實際投資額在150萬美元以上的,在有效合同期內,可準予每商戶辦理一輛私車入出境行駛牌證。
2、任全國或我省、地級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港澳臺人士,在任期間每人可辦理一輛私人小汽車入出境行駛牌證。
3、在深圳特區福田保稅區實際投資200萬港元以上的外商可申辦一輛入出境行駛深圳私家車。國外投資商可以駐港澳機構名義申辦,以港澳董事會成員或高級員工名義申辦的,還須經董事會(局)全體成員署名同意的證明文件。
4、我省各級政府機關部門,如因工作確有需要,可憑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的公函申辦出入內地和港澳地區的公務車牌。申辦所需資料
1、提供投資所在地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正本及復印件)和其他實際投資的證明
2、縣、市、省外經委的批文及合同(正本及復印件)
3、工商營業執照(正本及復印件)
4、申辦小轎車的申請書
5、司機有效的身份證、駕駛證(復印件),回鄉證(正本及復印件),正面免冠相片一張
6、香港(澳門)車輛登記文件(正本及復印件)
7、香港商業登記(中文本正本及復印件)
8、車輛正側面45度角3R相片6張
9、填寫好的《港澳機動車、駕駛員駕車入出境申請審批表》
10、海關進口設備貨物報關單、海關登記手冊(正本及復印件)
另:全國、省、地級市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憑全國、省、地級市人大、政協申請書和代表證、委員證(正本及復印件),在任期間每人可申辦一輛入出境公務車(私家車)。所指山區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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