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會在國家企業信用公示系統上面看到某些公司的公司名稱旁邊會顯示“該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這幾個字,那么為什么會有那么多企業會中招,中招的原因又是什么呢?中招了要怎么處理呢?今天小編就為大家一一解答這些問題。
企業會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四種情形 :
一、企業未在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信息;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二、企業未按照工商部門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企業信息;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三、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四、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根據工商總局制定的《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企業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程序:
1.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的企業,可在補報未報年份的年度報告并公示后,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2.未按規定履行即時信息公示義務的企業,應先履行其信息公示義務,再向工商部門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
3.企業依法辦理住所或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者提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可以重新取得聯系,可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
如果被列為經營異常名錄,對企業的名譽可是不小的損失,至少在以下幾方面可以體現出來:
后果一 : 載入經營異常名錄記錄將伴隨“終生”。只要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就要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全社會的監督,即使恢復移出了經營異常名錄,曾經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痕跡仍將伴隨“終生”。
后果二 : 政府部門實施信用聯合懲戒。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在申請辦理各類登記備案事項、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資質審核、從業任職資格等有關事項時,行政管理部門將予以審慎審查。同時,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各級政府部門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后果三 : 日常經營活動受限。目前,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已被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貸款、擔保、保險等商事活動的參考依據。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金融機構可能因此而不受理其銀行開戶、貸款等業務。
所以請創業者們務必要重視公司后期的維護,別等到嚴重到挽回不了的時候才后悔哦,請珍惜自己的創業勞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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