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原因及注意事項
企業被工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可不是一件小事,就像是個人信用有不良記錄一樣,不管生活工作都會寸步難行*企業一旦被列入經營異常目錄就會被認定為失信企業,銀行匯票無法兌現、招投標受阻,甚至申請微信公眾號都會被拒,這些對日后企業的正常運營將產生很大的影響*
公司被工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也不要慌張,首先要分清是什么異常,有地址異常、年報異常、提供虛假信息異常等等,但多數情況下是地址異常*今天,贏家小編跟大家科普一下公司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四大原因與六大危害*
一、企業應當每年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未報送年報的企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決定,并且予以公示*
二、企業未按規定履行即時信息公示義務的,工商局將書面責令其在10日內履行公示義務*企業如未在責令的期限內公示企業信息的話,在責令的期限屆滿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工商局將作出把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決定,并予以公示*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通過抽查、舉報處理等方式查實企業的公示信息如有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等現象的話,在自查實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會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予以公示*
五、載入滿三年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按照法律規定,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義務的企業,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并通過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是經營異常名錄狀態持續的結果,是更嚴重的失信行為,將受到全社會更為嚴厲的懲戒*
六、企業負責人任職將受限*根據法律規定,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董事、監事、高管的相關信息將納入信用監管體系,任職資格相關事項受到限制,三年內不得擔任其他商事主體的董事、監事及包括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等在內的高級管理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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