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明白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是不同的,有限責任公司作為規模較小、私密性高的公司形
式,保護股東之間的信任關系,是人合性與資合性的結合,公司運營上具有靈活性,其設立、運作步驟
簡單
那么在海鹽該如何注冊股份有限公司呢?
對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方式有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兩種。
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募集設立,是指發起人認購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我國規定不得少于公司股份總數的35%),其余部分
向社會公開募集而成立公司。(《公司法》第85條)
法條文原:
《公司法》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低限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
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低限額,其余部分由
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
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
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
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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