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京翼工程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于房屋安全檢測鑒定詳細說明
對于房屋或者其他既有工程經使用多年時,存在以下情況時,需進行房屋安全性檢測。
1)達到設計使用年限擬繼續(xù)使用;
2)用途改變或使用需求增加;
3)使用環(huán)境改變;
4)遭受災害或者事故;
5)存在較嚴重的質量缺陷;
6)出現(xiàn)影響結構安全性、舒適性或者耐久性的材料性能劣化、構件損傷或其他不利狀態(tài);
7)未達到設計使用年限,需要了解結構現(xiàn)狀;
8)對可靠性有疑。
一般規(guī)定定性鑒定現(xiàn)場檢察的順序宜為先房屋外部,后房屋內部。破壞程度嚴重或瀕危的房屋,若其破壞狀態(tài)顯而易見,可不再對房屋內部進行檢察。
房屋外部檢察的重點宜為:
1丶房屋的結構體系及其高度、寬度和層數(shù);
2丶房屋的傾斜、變形;
3丶地基基礎的變形情況;
4丶房屋外觀損傷和破壞情況;
5丶房屋附屬物的設置情況及其損傷與破壞現(xiàn)狀;
6丶房屋局部坍塌情況及其相鄰部分已外露的結構、構件損傷情況。
根據(jù)以上檢察結果,應對房屋內部可能有危險的區(qū)域和可能出現(xiàn)的安全問題做出鑒定。
房屋內部檢察時,應對所有可見的構件進行外觀損傷及破壞情況的檢察;對承重構件,可剔除其表面裝飾層進行核查。
對各類結構的檢察要點如下:
1丶著重檢察承重墻、柱、梁、樓板、屋蓋及其連接構造;
2丶檢檢察非承重墻和容易倒塌的附屬構件,檢察時,應著重區(qū)分抹灰層等裝飾層的損壞與結構的損壞。 現(xiàn)場檢檢察人員應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為了確保農村房屋的安全使用,正確判斷農村房屋結構的危險程度,及時的治理危險房屋,有關部門特制定該鑒定標準,制定該鑒定標準也是為了避免像房屋倒塌傷人之類的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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