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機構執(zhí)行知識產權評估業(yè)務根據(jù)評估目的,通過對專利評估對象價值類型、所掌握的評估基礎資料翔實程度等基礎條件,分析收益法、市場法、成本法的適用性,恰當選擇一種或多種評估方法。
(一)首選方法--收益現(xiàn)值法。大部分知識產權評估采用國內、國際通用的資產評估方法——收益現(xiàn)值法。收益現(xiàn)值法,是在假設企業(yè)未來持續(xù)經營條件下,通過估算知識產權經濟壽命期內的合理預期收益,并以適當?shù)恼郜F(xiàn)率折算成現(xiàn)值,借以確定其價值的一種評估方法。其核心是收益年限、收益額、折現(xiàn)率。
通常專利經濟壽命要短于專利的法律剩余保護年限。
【要素取值與評估值的一般規(guī)律】
(1)預期收益額越大,評估值越高;
(2)折現(xiàn)率越大,評估值越低,反之越高;
(3)獲利年限(收益期限、經濟壽命)越長,估值越高,反之越低。
【運用收益法評估對象】:專利、非專利技術、商標、著作權、版權、植物新品種權、經營權以及企業(yè)整體價值等。
采用收益法評估,注重了專利的實施效果,即未來收益,兼顧了發(fā)明人和受讓人的合法權益。是知識產權評估首選方法。
(二)市場法(市場比較法)。
指利用市場上同樣或類似知識產權的近期交易價格,經過直接比較或類比分析(包括對交易時間、交易因素、交易目的、資金成本、經濟壽命等因素的分析、修正)來估測專利資產價值的評估方法。
(三)成本法。估測知識產權的重置成本(資產的現(xiàn)行再取得成本),它包含:取得該項知識產權所耗費的合理必要費用(包含:材料費、工資費、設備費、資料費、咨詢鑒定費、外加工費、培訓費、差旅費、管理費折舊費分攤、其他費用等)、相關稅費以及必要的資金成本和合理利潤。然后估測由于技術更新因素導致的功能性、經濟性貶值因素,從重置成本中扣除而得到評估價值的方法。
由于投入成本與專利自身價值的弱對應性,往往研發(fā)專利的成本并不能真實反映專利市場價值。例如:回形針(曲別針)發(fā)明專利,其發(fā)明源于發(fā)明者的靈機一動,但它所產生的效用和價值近幾十年來有目共睹,價值不菲。如果采用成本法進行評估,評估出的價值可想而知,這樣的評估結果肯定是不合理的,因此會謹慎選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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