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社會萬象紛繁復雜,法律,作為調節社會關系的工具之一,與每個社會成員之間具有千絲萬縷的聯系,因此每個社會成員均有必要去了解法律,特別是在依法治國的今天尤其重要。由于社會的復雜性,法律根據其調整對象的不同可以劃分為多個部門,其中以解決打官司程序而劃分的部門法是訴訟法,訴訟法中與限制或者剝奪公民的生命和自由的相關程序為刑事訴訟。這里,我們一起來了解刑事訴訟,看看律師能在刑事訴訟中能做點兒什么?
律師在刑事訴訟中能做哪些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律師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可以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律師擔任辯護人的職責,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律師擔任代理人的,應當在受委托的權限內,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律師擔任辯護人的,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受委托的律師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律師自行調查取證的,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可以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在刑事訴訟中,面對強大的公權力機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處于明顯的弱勢,特別是被羈押的當事人,如果在第一時間能獲得律師的幫助,不僅是能為其答疑解惑,提供法律技術上的幫助,而且能使其在恐慌和焦慮中中獲得相應的安撫,從而充分的維護其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北京市東莞盈科律師事務所全力保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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