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華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坐落于市轄區、江北區,公司自1998-04-20開始一直致力于國際流行的信托投資公司、新華信托官方網站的研發、生產與銷售。公司主營的產品主要有重慶信托業務合作、新華資金信托等等。產品質優價廉,遠銷歐、美、澳、東南亞等十幾個國家和地區,在日本與歐美有很高的知名度。
2.新華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研發的重慶信托公司、重慶信托公司、重慶信托公司、重慶信托公司暢銷消費者市場,在消費者當中享有崇高的地位。新華信托與多家客戶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高端生產的信托投資公司,正品保證、價格合理、物超所值。重慶信托公司作為新華信托的核心業務,致力于成為行業的佼佼者。
延伸拓展
產品詳情:信托投資公司的差異
信托投資公司與其他金融機構無論是在其營業范圍、經營手段、功能作用等各個方面都有著諸多的聯系,同時也存在明顯的差異。從中國信托業產生和發展的歷程來看,信托投資公司與商業銀行有著密切的聯系和淵源,在很多西方國家由于實行混業經營的金融體制,其信托業務大都涵蓋在銀行業之中,同時又嚴格區分,故在此以商業銀行為例,與信托投資公司加以比較,其主要區別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經濟關系不同。信托體現的是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之間多邊的信用關系,銀行業務則多屬于與存款人或貸款人之間發生的雙邊信用關系。
(二)基本職能不同。信托的基本職能是財產事務管理職能,側重于理財,而銀行業務的基本職能是融通資金。
(三)業務范圍不同。信托業務是集“融資”與“融物”于一體,除信托存貸款外,還有許多其他業務,范圍較廣。而銀行業務則是以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為主,主要是融通資金,范圍較小。
(四)融資方式不同。信托機構作為受托人代替委托人充當直接籌資和融資的主體,起直接金融作用。而銀行則是信用中介,把社會閑置資金或暫時不用的資金集中起來,轉交給貸款人,起間接金融的作用。
(五)承擔風險不同。信托一般按委托人的意圖經營管理信托財產,在受托人無過失的情況下,一般由委托人承擔。銀行則是根據國家金融政策、制度辦理業務,自主經營,因而銀行承擔整個存貸資金運營風險。
(六)收益獲取方式不同。信托收益是按實績原則獲得,即信托財產的損益根據受托人經營的實際結果來計算。而銀行的收益則是按銀行規定的利率計算利息,按提供的服務手續費來確定的。
(七)收益對象不同。信托的經營收益歸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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