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防護是雨田眾合防雷自主研制的防雷檢測工程,集雨田眾合防雷口碑好、信譽可靠的企業防雷檢測、單位防雷檢測的售后、企業防雷檢測的知名品牌于一身,同時以優異的性價比得到了很多國內外客戶的認同,目前擁有眾多國內外客戶,銷售網絡遍及于世界各地。
2.北京雨田眾合防雷設施檢測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15-03-17,以企業防雷檢測的知名品牌、品牌好,信譽好的企業防雷檢測、正規的雨田眾合防雷及服務好,口碑好的單位防雷檢測等核心技術為基礎,生產高品質的防雷檢測工程產品。雨田眾合防雷不分地域,不限領域,廣泛開展事業,造福人類社會。客戶充分信任,員工引以為榮,股東放心滿意,實現持續成長,是“雨田眾合防雷安全防護”的長遠建設目標。
延伸拓展
產品詳情:北京市防御雷電災害若干規定
條 為了防御和減輕雷電災害(以下簡稱防雷),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防雷工作,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市氣象局組織管理和監督指導全市的防雷工作;區、縣氣象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防雷工作。建設、規劃、公安、消防、質量技術監督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市和區、縣氣象局做好防雷工作。
x200207n第四條 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防雷工作的領導,組織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雷工作,提高對雷電災害的防御能力。
第五條 市和區、縣氣象局應當加強防雷科普宣傳,做好雷電災害的監測、預警和雷擊事故的統計、鑒定,指導對雷電災害防護裝置(以下簡稱防雷裝置)的檢測等服務工作。
第六條 下列場所和設施,應當安裝防雷裝置:
(一)《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二、三類防雷建筑物;
(二)計算機信息系統、通訊設施、廣播電視設施、自動控制和監控設施;
(三)石油、化工、燃氣等易燃易爆物資的生產、儲運、輸送、銷售等場所和設施;
(四)露天的大型娛樂、游樂設施;
(五)國家規定應當安裝防雷裝置的其他場所和設施。
第七條 防雷工程設計或者施工單位,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并在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從事設計或者施工。
第八條 防雷工程設計單位應當按照防雷設計規范和技術標準進行設計;防雷工程施工單位應當按照防雷工程設計文件進行施工。
第九條 市和區、縣氣象局組織指導防雷檢測單位對本規定第六條第(一)、(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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