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公司的主管或經理指那些被跨國公司調任到美國的高級行政人員或高級經理。該外國人須獲得美國公司永久聘任,而在此之前的三年期間內,已為在該美國公司的海外相關企業(母公司,子公司或關聯公司)工作至少一年以上。同樣,EB-1C不需要申請勞工證,但是需要有永久性工作的承諾,并需由美國雇主出面為申請人提出申請。
EB-1C申請條件
中國企業自營業超過兩年以上,有優良業績財務報表及一定的員工人數。
申請人須在提出申請的前三年中,至少有一年擔任中國母公司的經理或高管。
中國母公司注冊資本*300萬以上,公司凈資產達1500萬并且每年營業額不少于    3000萬。
中國母公司的控股股東*為自然人。年齡不限,26歲以上有一定的學歷及管理經驗的企業高管人員
EB-1C申請流程
免費評估 ⇒ 建立委托關系,準備申請材料 ⇒ 為申請人提供境外業務合作潛在機會 ⇒ 遞交I-140申請獲得檔案號 ⇒ 移民局申請,并獲得I-140批準函 ⇒ 美國進行I-485身份轉換 ⇒ 永久綠卡;
EB-1C項目優勢
最省時最省事可立即申請
申請條件簡單,辦理周期短,成功率高
一步到位,獲得永久綠卡
無須解釋資金來源
無需擔心資金返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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