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雨田眾合防雷是一家專業生產防雷檢測工程、防雷檢測工程、防雷檢測工程、防雷檢測工程等系列產品的大型生產商以及出口商。安全防護真正做到了物美價廉,出口多個發達國家,主要客戶是大型連鎖超市以及經銷代理商等。
2.北京雨田眾合防雷設施檢測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防雷檢測工程引領著企業防雷檢測行情報價的前行發展。雨田眾合防雷安全防護一直在用自己的營銷方式前進,不斷革新雨田眾合防雷家產品較好技術,開創并且引領著安全防護品牌的創新發展。
延伸拓展
產品詳情:北京市防御雷電災害若干規定
條 為了防御和減輕雷電災害(以下簡稱防雷),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防雷工作,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市氣象局組織管理和監督指導全市的防雷工作;區、縣氣象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防雷工作。建設、規劃、公安、消防、質量技術監督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市和區、縣氣象局做好防雷工作。
第四條 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防雷工作的領導,組織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雷工作,提高對雷電災害的防御能力。
第五條 市和區、縣氣象局應當加強防雷科普宣傳,做好雷電災害的監測、預警和雷擊事故的統計、鑒定,指導對雷電災害防護裝置(以下簡稱防雷裝置)的檢測等服務工作。
第六條 下列場所和設施,應當安裝防雷裝置:
(一)《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二、三類防雷建筑物;
(二)計算機信息系統、通訊設施、廣播電視設施、自動控制和監控設施;
(三)石油、化工、燃氣等易燃易爆物資的生產、x200207n儲運、輸送、銷售等場所和設施;
(四)露天的大型娛樂、游樂設施;
(五)國家規定應當安裝防雷裝置的其他場所和設施。
第七條 防雷工程設計或者施工單位,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并在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從事設計或者施工。
第八條 防雷工程設計單位應當按照防雷設計規范和技術標準進行設計;防雷工程施工單位應當按照防雷工程設計文件進行施工。
第九條 市和區、縣氣象局組織指導防雷檢測單位對本規定第六條第(一)、(三)、(四)項規定的新建、改建和擴建的防雷工程項目的施工實施分階段檢測。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時應當參考檢測結果。
第十條 按照本規定第六條規定安裝的防雷裝置的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