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進口紅酒報關手續
專業紅酒進口報關代理,紅酒進口清關、進口紅酒代理,紅酒進口手續流程清關費用咨詢。
服務口岸:鹽田港、蛇口港、文錦渡、深圳灣、廣州口岸報關服務
代理:紅酒、法國紅酒、智利紅酒、西班牙紅酒、意大利紅酒、葡萄牙紅酒進口報關清關服務
進口顧問:黃先生
24小時咨詢熱線:13699863040
報關電話:0755-33580902
紅酒進口商檢手續 :
報檢時需提供產地證、衛生證書、合同、、裝箱單、提單等單證,首次進口還需提供標簽審核申請表、中文標簽樣張(5份)、原標簽及中文翻譯件(各5份)(注名產地)、反映產品特定屬性的證明材料,必要時向施檢部門提供檢驗報告、衛生證明文件以及貨物特殊申明證明文件,接受檢驗檢疫并辦理標簽審核。預包裝飲料酒中文標簽樣張需按GB10344-2005《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要求自行制作。對監督檢驗合格的加貼“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標志”,簽發衛生證書(正本、副本)。監督檢驗不合格的不準進口。
紅酒進口申報文件 :
1、企業營業執照;
2、葡萄酒質量檢驗檢疫報告;
企業需將所對應的進口紅酒樣酒由國家商檢總局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
3、生產廠商《生產許可證》原印件及譯文(此證應為出產國當地的有關機構或組織出具);
4、生產廠商《衛生許可證》原印件及譯文(此證應為出產國當地的有關機構或組織出具);
5、生產廠商《葡萄酒生產工藝流程》原印件及譯文(只需要簡單的葡萄酒生產工藝流程說明示意,并加 蓋企業印章或負責人簽署。);
6、中文商標設計樣張。保留原正面標簽顯示的外文并在中文標簽上必須有對應譯文,且中文品名字體要大于外文品名字體。樣張必須是原樣大小,可以是彩色打印件。
深圳進口紅酒報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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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蓬萊檢驗檢疫局對兩批來自智利的近40000瓶、貨值9萬多美元進口預包裝干紅葡萄酒進行檢驗時發現,其中一批標簽中未標注“原產國”,不符合GB7718中 4.1.6.3款“進口預包裝食品應標示原產國國名或地區區名……”的規定;另一批未加貼中文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條 “進口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有中文標簽;依法應當有說明書的,還應當有中文說明書。預包裝食品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條規定的,不得進口” 的規定。該局對這兩批貨物出具了《檢驗檢疫處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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