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浮原因與預防措施】
一、產生樁體上浮的原因
1.靜壓樁,本身是一種擠密型樁。當樁體壓入地層后,占據了地層內樁體相同體積的空間,樁體本身強度大,不可能產生壓縮變形。只有對樁體周邊土層產生擠密,此時若地層為飽和軟弱土層,它含水量大,壓縮性小,在樁體的外界強力作用下,只有土體向各個方向擠壓移動,而土體本身壓縮性小,移動受到空間限制,故只有樁體上浮一條出路。
2.施工順序不當。當現場施工順序不當,由周圍向中間施工時,施工到中間部位樁時,對于地層條件較好的土體,要么樁壓不進去,要么壓樁引起樁體上浮,造成該樁承載力下降,給工程結構安全帶來隱患。
三、預防樁體上浮的措施
1.對于地層原因造成的樁體上浮,可采用下列方法預防:(1)采用開口型樁尖,盡量減少積壓。(2)采用長螺旋鉆孔機預先鉆孔后壓樁,減少擠壓強度。(3)采用沙井或塑料插板,改善地層排水條件,降低地層含水量,增強其強度,提高其壓縮性。(4)限制壓樁速度和強度,使地層擠壓變形強度放慢,給其一個恢復的過程。
2.調整打樁順序,嚴格按照先深后淺、先大后小、先中間后周邊的順序施工。對于一邊有建筑物的場地,應由建筑物附近向遠離建筑物方向施工
3.采用樁頂標高和壓樁終止壓力雙控制,以確保樁頭能有效進入持力層及確保單樁承載力。
4.劃分壓樁區域,復核已壓樁頂標高,產生上浮進行復壓至設計樁頂標高。
四、樁體上浮的處理
1.對于在具有樁體上浮的場地施工時,應對沉樁后的樁頂標高進行監測做好標記。
2.當發現樁體上浮時,必須認真做好記錄,進行有效備案。
3.針對上浮樁體采用復壓,消除其上浮,以確保單樁承載力。
4.經復壓無法消除上浮的樁體,以書面形式上報設計院,申請樁體補強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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