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阿商標注冊,辦理商標注冊的好處?
很多人有一個誤解,認為商標不注冊就不能稱為商標,同時也不能使用,其實不是這樣的,任何標志,只要在國家法律規定允許作為商標使用的范圍內,并且不與他人已注冊商標和未注冊的馳名商標構成近似就可以。那為什么還要注冊商標呢?因為只有依法注冊的商標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才能享有商標的專用權,具體包括如下權利:
1、使用權:商標注冊人有權在其注冊商標核準使用的商品和服務上使用該商標,在相關的商業活動中使用該商標。
2、獨占權: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排他性的獨占權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擅自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3、許可使用權:商標注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形式,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
4、禁止權:對他人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擅自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行為,商標注冊人有權予以制止。
5、設立抵押權:商標注冊人有權在經營活動中以其注冊商標設立抵押。
6、投資權:商標注冊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依照法定程序將其注冊商標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投資。
7、轉讓權:商標注冊人有權通過法定程序將其注冊商標有償或者無償轉讓給他人。
8、繼承權:商標作為無形財產,可以依照財產繼承順序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
由此可見,要保護自己的商標專用權不受侵犯,還是盡早注冊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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