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中運輸的參與者
運輸交易與一般的商品交易不同,一般的商品交易只涉及買方和賣方,而運輸交易往往受到五方的影響,他們是托運人(起始地)、收貨人(目的地)、承運人、政府和公眾。
為了加強運輸管理,了解運輸決策機制,考察這五方面各自的作用和影響有助于我們理解運輸環境的復雜性和運輸決策機制的復雜性。
(1)托運人和收貨人。托運人和收貨人的共同目的就是要在規定的時間內以*低的成本將貨物從起始地轉移到目的地。運輸服務中應包括具體的提取貨物和交付貨物的時間。預計運輸時間、貨物損失率以及精確和適時的交換裝運信息和簽發憑證。
(2)承運人。承運人作為中間環節,他期望以*低的成本完成所要完成的運輸任務,同時獲得*大的運輸收入。因此,承運人希望托運人(或收貨人)愿意支付的*高費率收取運費,從而使轉移貨物所需的勞動、燃料和運輸工具成本*低,并且期望在提取和交付時間上有靈活性,以便能夠使個別的裝運整合成經濟運輸批量。
(3)政府。由于運輸也是一種經濟行業,所以政府要維持交易中的高效率水平。政府期望形成穩定而有效率的運輸環境,促使經濟持續增長。使產品有效地轉移到全國各地市場,并以合理的成本獲得產品。為此,許多政府比一般企業要更多地干預了承運人的活動。這種干預往往采取規章制度、政策促進、擁有承運人等形式。政府通過限制承運人所能服務的市場或確定他們所能收取的價格來規范他們的行為;通過支持研究開發或提供諸如公路或航空交通控制系統之類的通行權來促進承運人發展。
(4)公眾。公眾關注運輸的可達性、費用和效果以及環境上和安全上的標準。公眾按合理價格產生對周圍商品的需求并*終確定運輸要求。盡管*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對于消費者來說是重要的,但與環境和安全標準有關的交易代價也需要加以考慮。盡管目前在降低污染和消費安全方面已有了重大進展,但空氣污染等產生的影響仍是運輸的一個重大問題。既然要把降低環境風險或運輸工具事故的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那么他們必然會共同參與運輸的安全做出判斷和決策。
顯然,各方面參與使運輸關系變得很復雜,運輸決策也很復雜。這種復雜性要求運輸管理需要考慮多方面的因素,顧及各個方面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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