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款是現在社會上一種常見的問題,解決工程欠款糾紛就必須先了解工程欠款產生的原因,怎么通過合法的手段去解決欠款糾紛。本文通過卓政律師小編帶您走進一個關于解決工程欠款糾紛的法律世界。
工程欠款糾紛的解決策略
1、明確約定工程款的支付期限和逾期利息
工程款包括預付款、進度款、結算款和保修金。如果使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的,其第二節通用條款部分明確約定了各類工程款的付款數額、支付期限、催告期限和計息始期;如未使用的,應當參照約定之。以拖欠1000萬工程款 以日萬分之三計息,年息可達百萬,的確是一筆不小的款項,可以有力彌補承包商損失。對利息支付標準和付息時間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的,適用《施工合同司法解釋》第17和18條。另外,滯納金與利息的性質不同,可以另行約定欠款滯納金。
2、及時主張權利
施工管理,素有“低中標,勤簽證,高索賠”之說。索賠是合同履行中,當發包人未履行合同義務或者發生錯誤造成損失時,承包人要求對方賠償的請求。索賠成功后,工程款可以追加,故索賠事件發生后,承包人應當及時向工程師發出索賠通知。竣工驗收后,應當及時向發包人送交完整結算資料,請求結算。欠款形成后,要在訴訟時效內主張權利,以防喪失勝訴權。
3、解除合同
《施工合同司法解釋》第9條規定:發包人具有三種情形之一致使無法施工的,承包人經催告后可以解除合同: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協助義務的。當發包人屢屢失信時,雙方已不具備合作基礎,承包人應當果斷解除合同。承包人解除合同源于發包人嚴重違約行為,故可依據《合同法》97、107、113條和《施工合同司法解釋》第10條,要求發包人支付工程款、違約金,賠償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
工程欠款糾紛還有很多方法,如做好簽證工作、轉變觀念、以營利為中心等策略,都可以很好的去解決工程欠款問題,當然律師卓政小編認為聘請律師顧問是*有效、*快捷的方式,卓政平臺優秀律師等您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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