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縫設置原則:依抗震設防烈度、房屋結構類型和高度不同而異。對多層砌體房屋來說,遇下列情況時宜設置抗震縫:
(1)房屋立面高差在6cm以上;
(2)房屋有錯層,且樓板高差較大;
(3)房屋相鄰各部分結構剛度、質量截然不同。
多層和高層鋼筋混凝土房屋宜選用合理的建筑結構方案,不設抗震縫。當需要設置抗震縫時,其抗震縫*小寬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1)框架結構房屋,當高度不超過15m時,可采用70mm;超過15m時,6度、7度、8度和9度相應每增加高度5m、4m、3m和2m,宜加寬20mm。
(2)框架-抗震墻結構房屋的抗震縫寬度,可采用(1)項規定數值的70%,抗震墻結構房屋的抗震縫寬度,可采用第(1)項規定數值的50%,且均不宜小于70mm。
(3)抗震縫兩側結構類型不同時,宜按需要較寬抗震縫的結構類型和較低房屋高度確定縫寬。
沉降縫設置原則:
(1)建筑平面轉折部位;
(2)高度差異或荷載差異處;
(3)長高比過大的砌體承重結構或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的適當部位;
(4)地基土壓縮性有顯著差異處;
(5)建筑結構(或基礎)類型不同處;
(6)分期建造房屋的交接處。
沉降縫的寬度與地基情況及建筑高度有關,地基越軟的建筑物,沉陷的可能性越高,沉降后所產生的傾斜距離越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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