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治理各種建筑(拆除)工地、物料堆場、運渣車輛、城區道路等揚塵污染,有效遏制塵源,逐步改善大氣環境。主要包括:拆遷和建筑工地的渣土漏天堆放,建筑施工揚塵;交通運輸過程中散裝物料沿路拋灑;采石場、石灰窯、堆料場揚塵;被破壞的山體巖石裸露,冬春季揚塵等。
三、明確揚塵污染防治工作責任分工
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條塊管理”和“屬地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嚴格落實相關責任,各鄉鎮、街道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本轄區內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各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一)區環保局:負責對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并負責本通知的組織實施。
(1)加強源頭控制,嚴格執行環評制度。所有建筑項目均須經過環評審批并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督促建設單位提交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包括對可能產生揚塵污染建設項目的揚塵污染防治方案,提出建設施工過程中的具體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否則不予環保審批。
(2)加強對工業點源廠區范圍內揚塵污染的防治,確保點源揚塵、粉塵達標排放。
(3)牽頭組織對本通知執行情況的考核。
(二)區住建局:負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和房屋拆除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三)區城市管理局:負責按照市政府2004年第100號令規定,以棚戶區改造工程現場、道路建設施工場地環境管理為重點,進一步加大對建筑施工場地環境監管力度,督促各建筑施工單位按照清潔作業標準,嚴格落實防塵措施,圍欄裝卸建筑物料,規范建筑垃圾存放,控制揚塵污染。
(四)區市容環衛局:負責道路清掃的揚塵治理工作。
規范道路清掃工作。加大機械化作業力度,清掃同時應沖洗道路,主要街道及人行道每天清掃、沖洗兩次以上;清掃過程中不得產生揚塵,淘汰所有農用清掃拖拉機,禁止焚燒垃圾。加強公共場所清潔和抑塵力度。生活小區、小街小巷加強清掃保潔。
(五)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負責控制交通運輸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嚴查道路運輸拋灑。協調市交警部門對城區內所有物料、渣土的運輸車輛登記備案,確保其按規定路線、時段通行,對于不采取密閉措施運載粉塵物品或容易脫落、揚灑物品的車輛,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高壓水清洗機工作原理是:用加長槍桿將水射入窯尾內壁結皮內,利用水在高溫高壓狀態下極具膨脹,產生巨大沖擊力,在高溫物料內水驟然汽化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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